2020年7月28日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6起洗钱案提起公诉。上海检察官方公众号对此进行了通报。
经查,2016年至2019年间,孙某、陈某、司某、夏某、朱某、吉某等6名被告人,明知是他人受贿犯罪所得,采取提供资金帐户、虚构交易、协助资金转移、藏匿丢弃财物等方法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应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。6起洗钱案涉案总金额折合人民币超1亿元。
检察机关已于法定期限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,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
此前,6名被告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这6起洗钱案是2019年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中,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线索,在对资金流向追查的过程中发案的。
宣布逮捕决定
6起案件中有4起系亲属犯罪
碍于亲情,哥哥一家充当弟弟洗钱帮手
被告人孙伟的弟弟孙强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,虽然只是小小的科级干部,但是孙强收受他人财物的胆子却不小。为了将受贿的巨额财物"洗白",孙强将目光放到自己哥哥身上,觉得关键时刻还是亲情靠谱。
哥哥孙伟也未辜兄弟情深,虽然知道孙强的巨额财物来源非法,碍于亲情,依然充当起弟弟的洗钱帮手。
2017年至2018年间,受弟弟孙强的指使,孙伟将弟弟受贿的600万现金和25公斤黄金藏匿于宁波家中。
同时,经孙强的指示,孙伟和妻子注册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,这样受贿的钱款可以通过虚构贸易等方式掩人耳目,孙强受贿的115万余元钱款"洗白"为正常的贸易利润。
孙强的妻子王佳则利用自己控制的8个银行帐户,小额多笔存入丈夫的493万余元受贿款,随后再将钱款转移到嫂子陈杰等人的帐户藏匿。
被告人丢弃的部分金条
案发后,孙伟夫妇不但未主动交出赃物,又一次听取孙强的建议,将25公斤黄金丢弃到河道中。后被公安机关打捞出10公斤,另外15公斤至今仍下落不明。
至案发前,孙伟收取弟弟给予的好处费近76万。到案后孙伟在前6次审讯中均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,一直到第7次才如实供认,就其原因,孙伟懊悔的说"他是我弟弟,他让我帮忙我不好意思不帮,做了错误的选择。"
碍于亲情,终于犯法。孙伟一家就这样充当了弟弟孙强的洗钱帮手,触犯法律,难逃制裁。